舊約全書第六卷約書亞記 10:39 - 文理和合譯本《新舊約全書》39 取之、並取其王、暨厥屬邑、以刃擊之、滅其居民、靡有孑遺、其待底璧與其王、如待希伯崙 立拿與其王然、 Faic an caibideil裨治文-克陛存文理《新約全書》和《舊約全書》39 取之、及其王與其諸城、擊之以刃、盡滅凡居彼之人、無有遺焉、如昔行於希伯崙、今行於底必及其王、又如昔行於立拿及其王然。○ Faic an caibideil馬禮遜-米憐文理《神天聖書》39 其取之、與其王、及其諸城、伊等又以刃傷之、又盡滅住彼之諸人、不留一人、其行向氐彼耳與其之王、照曾行向希百倫及向利百拿與其之王一般。 Faic an caibideil文理《委辦譯本》39 遂取底必與其鄉里、擊王與民、翦滅其眾、靡有孑遺、如昔伐希伯崙 立拿及其王、今伐底必與其王、亦若是。○ Faic an caibideil施約瑟淺文理《新舊約聖經》39 取底璧、擒其王、又取其諸鄉邑、擊之以刃、盡滅其中所有之人、一無所留、待底璧與其王、如昔待希伯崙 利比拿與其王無異、 Faic an caibideil馬殊曼-拉撒文理《新舊約全書》39 奪之。及其王。其諸邑。伊殺之以刀口。全殺在其間之人靡有孓遺。其行於爹比耳如行於希布聯。且行於其王亦如行於里布拿並其王然。 Faic an caibidei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