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民數之書傳 15:4 - 文理和合譯本《新舊約全書》4 則獻祭者、必取細麵伊法十分之一、和油一欣四分之一、為素祭、奉於耶和華、 Faic an caibideil裨治文-克陛存文理《新約全書》和《舊約全書》4 則獻其祭於耶和華者、必攜禴祭以麵十分之一、和油以𪡗四分之一。 Faic an caibideil馬禮遜-米憐文理《神天聖書》4 時奉己獻神主之人、必取個食獻、成以粉十分之一、調與油、一個忻之四分一也。 Faic an caibideil文理《委辦譯本》4 則必為所獻各羔、取麵六升、和油二斤有半、為禮物、 Faic an caibideil施約瑟淺文理《新舊約聖經》4-5 獻祭於主者、若用羔獻為火焚祭、或別類祭、每羔當配獻細麵伊法十分之一、和油一欣四分之一、以為素祭、又奠酒一欣四分之一、 Faic an caibideil馬殊曼-拉撒文理《新舊約全書》4 且獻祭與耶賀華者將以𡆘十分一之上麵。拌𡆘四分一之油帶為食祭。 Faic an caibidei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