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民數之書傳 15:3 - 文理和合譯本《新舊約全書》3 欲以牛羊奉於耶和華為火祭、即燔祭、或他祭、以之償願、或以為樂獻祭、或屆節期、以為馨香、奉於耶和華、 Faic an caibideil裨治文-克陛存文理《新約全書》和《舊約全書》3 若欲以火祭獻耶和華、即燔祭、或償願之祭、或心願之祭、或於為爾所定之節期、或由牛群、或由羊群、為馨香於耶和華。 Faic an caibideil馬禮遜-米憐文理《神天聖書》3 且要奉以火成之獻與神主、為個燒獻、或個說願之祭、或情願之獻、或大典禮以為甘香于神主、或由牛群、或由羊群、 Faic an caibideil文理《委辦譯本》3 欲以牛羊為燔祭、或許願樂輸、或節期禮物、取其馨香、以獻於我、 Faic an caibideil施約瑟淺文理《新舊約聖經》3 如用牛羊獻於主為馨香、或火焚祭、或別類祭、或償願而獻、或樂意而獻、或於當守之節期而獻、 Faic an caibideil馬殊曼-拉撒文理《新舊約全書》3 欲以火製之祭與耶賀華。則獻一焚祭。或酬願之祭。或誠敬之祭。或例祭。以牛或羊。為飴香與耶賀華。 Faic an caibidei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