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民數之書傳 11:12 - 文理和合譯本《新舊約全書》12 斯民豈我所孕、豈我所育、爾乃謂我、汝其抱之於懷、猶父之懷乳子、攜至誓許其祖之地、 Faic an caibideil裨治文-克陛存文理《新約全書》和《舊約全書》12 我豈妊此眾民乎。我豈產之乎。致爾諭我懷抱之、猶慈父之哺嬰孩、至爾所誓賜其列祖之地乎。 Faic an caibideil馬禮遜-米憐文理《神天聖書》12 我豈以此眾民受孕乎。我豈生之乎、致汝對我言云、爾于胸懷帶伊等如養父懷哺嬰、至汝所誓給伊祖宗之地也。 Faic an caibideil文理《委辦譯本》12 我豈生育斯民哉、奚可使我提抱、猶父之懷赤子、攜至爾所許其祖之地乎。 Faic an caibideil施約瑟淺文理《新舊約聖經》12 主使我懷抱此眾民、如父母之懷抱嬰孩、攜至主所誓賜其祖之地、我豈妊之乎、我豈產之乎、 Faic an caibideil馬殊曼-拉撒文理《新舊約全書》12 豈我懷此眾者乎。豈我生之。致爾告我以伊抱於爾懷。如養父之抱赤子。至爾所誓與伊列祖之方乎。 Faic an caibidei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