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母以勒書下卷 9:10 - 文理和合譯本《新舊約全書》10 爾與爾子爾僕、必為之耕田、納其所產、使爾主之子有糧可食、惟爾主之子米非波設、必恆食於我席、洗巴有子十五人、僕二十人、 Faic an caibideil馬禮遜-米憐文理《神天聖書》10 故汝與汝之子及僕等、該替汝主之子耕田、又將其產實與之、致其有食、惟汝主之子米非波實必常赴我席食餅也。夫洗巴有子十五人、及僕二十丁。 Faic an caibideil文理《委辦譯本》10 爾與爾子爾僕、必耕其田、斂其所產、使爾主之孫有糧可食、爾主之孫米非波設必恆偕我宴飲。西巴有子十五人、僕眾二十人。 Faic an caibideil施約瑟淺文理《新舊約聖經》10 爾與爾眾子眾奴、當為其耕田、納田所產、使爾主人之子有糧可食、且爾主人之子米非波設恆食於我席、洗巴有子十五、奴二十、 Faic an caibideil馬殊曼-拉撒文理《新舊約全書》10 故此爾與爾子輩僕輩將為之而耕其地。取其實。俾爾主之子得糧以食。但爾主之子米非波沙將常用饍于吾席。夫西百有十五子二十僕。 Faic an caibidei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