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母以勒之第一書 26:11 - 文理和合譯本《新舊約全書》11 耶和華之受膏者、願耶和華禁我舉手攻之、爾第取其首旁之戟、及其水瓶而去、 Faic an caibideil馬禮遜-米憐文理《神天聖書》11 願神主免我伸手攻神主之傅油者、然我求汝將在其枕側之矛、又其水瓶、取之、而我們就去。 Faic an caibideil文理《委辦譯本》11 耶和華所沐以膏者、斷不可舉手以攻、第取枕旁之戟、及水瓶而去。 Faic an caibideil施約瑟淺文理《新舊約聖經》11 我畏主、斷不敢舉手害主所立受膏者、爾可取其枕旁之槍及水瓶、我儕即去、 Faic an caibideil馬殊曼-拉撒文理《新舊約全書》11 耶賀華不准我舒手攻耶賀華之傅油者。惟我請爾今取在厥枕邊之鎗並其水罐。吾等則去。 Faic an caibidei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