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母以勒之第一書 2:30 - 文理和合譯本《新舊約全書》30 故以色列之上帝耶和華曰、昔我有言、爾與爾祖之家、將恆久行於我前、今我則曰、決不如是、凡尊我者、我必重之、凡藐我者、我必輕之、 Faic an caibideil馬禮遜-米憐文理《神天聖書》30 故神主以色耳之神如是言云、我固然已有說云、爾之家連爾父之家、並必永而行于我面前、惟今此意遠於我、蓋凡尊重我者我亦尊重之、而輕忽我者必被輕忽也。 Faic an caibideil文理《委辦譯本》30 以色列族之上帝耶和華又曰、我昔有言、爾祖之家、將恆供我役、今我不然、凡尊敬我者、我尊顯之、藐視我者、亦必藐視之。 Faic an caibideil施約瑟淺文理《新舊約聖經》30 因此主以色列之天主云、我曾有言、爾之家與爾祖之家、必永在我前供祭司之職、必永在我前供祭司之職原文作永行於我前今我言、斷乎不然、凡尊重我者、我必使之得尊重、藐視我者必致愧怍、必致愧作或作必被藐視 Faic an caibideil馬殊曼-拉撒文理《新舊約全書》30 故此以色耳勒之神耶賀華曰。我言確以汝家與汝父之家。當永行於我前。惟今耶賀華曰。我宜遠此。蓋敬我者我則敬。慢我者被擬輕。 Faic an caibidei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