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母以勒之第一書 2:24 - 文理和合譯本《新舊約全書》24 我子、勿爾、我所風聞、非善言也、爾使耶和華之民干罪、 Faic an caibideil馬禮遜-米憐文理《神天聖書》24 我子也、不可、蓋我所聞及汝等非好名聲、蓋汝等使神主之民犯罪也。 Faic an caibideil文理《委辦譯本》24 我所風聞非善、爾使耶和華之民犯罪。 Faic an caibideil施約瑟淺文理《新舊約聖經》24 我子不可如此、我所風聞者非善、爾使主之民陷於罪、我所風聞者非善爾使主之民陷於罪或作我所風聞主之民所播揚者非善 Faic an caibideil馬殊曼-拉撒文理《新舊約全書》24 吾子不可蓋我聞者非嘉報。乃汝使耶賀華之民犯罪。若一人得罪別人。審司即審之。 Faic an caibidei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