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希米亞之書 5:5 - 文理和合譯本《新舊約全書》5 我身如人之身、我子如人之子、今使子女為奴、我中已有數女為婢、欲免此而無力、蓋我之田畝葡萄園、為人所有、 Faic an caibideil馬禮遜-米憐文理《神天聖書》5 然我等之肉亦如我等各弟兄們之肉、而我等之兒女如伊等之兒女焉、而我等卻使我之兒我之女為奴僕奴婢、又我女中有的已為奴婢、且我們不能贖之、蓋他人已有我們的田、及葡萄園也。○ Faic an caibideil文理《委辦譯本》5 我及我子、與同宗何異、奚以我之子女、為人服役、我有數女為人所玷、欲拯無能、我之田園、為人所據。 Faic an caibideil施約瑟淺文理《新舊約聖經》5 我身與同族之身無異、我子女與同族之子女無異、今不得已將子女鬻為奴婢、我女早有為婢者、贖之無力、蓋我田畝葡萄園、已為人所得、 Faic an caibideil馬殊曼-拉撒文理《新舊約全書》5 而今吾肉尚猶吾兄弟之肉。吾子輩猶伊之子輩。卻我令吾子吾女為奴婢。吾等之女幾許被擄。而無力贖之。蓋別人有吾地方與葡萄園也。○ Faic an caibidei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