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希米亞之書 4:16 - 文理和合譯本《新舊約全書》16 自是以後、我僕操作者半、執干戈與弓及甲者半、民長立於猶大族後、 Faic an caibideil馬禮遜-米憐文理《神天聖書》16 且自彼時以來、我諸僕之半乃行其工、那一半執鎗、籐牌、箭、冑等、而各督乃在諸如大室之後。 Faic an caibideil文理《委辦譯本》16-17 自是而後、以僕眾之半操作、餘執干戈、持弓矢、服甲冑、諸伯立於猶大族築垣者之後、負荷者及司任載之人、右手作工、左手執械、 Faic an caibideil施約瑟淺文理《新舊約聖經》16 自是日而後、我僕從工作者半、執戈、執干、執弓、衣甲者半、民長立於猶大族眾建垣者後、 Faic an caibideil馬殊曼-拉撒文理《新舊約全書》16 是情後。吾之僕半行工。半持鎗牌弓與甲。諸憲乃在如大人之後。 Faic an caibidei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