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以至百多書 22:9 - 文理和合譯本《新舊約全書》9 凡過犯、或為牛羊驢、或為衣服、或為失物、有人謂為己有、則兩造必以其事告上帝、上帝所罪者、償之維倍、○ Faic an caibideil裨治文-克陛存文理《新約全書》和《舊約全書》9 蓋凡過愆、無論牛、羊、驢、衣服、及諸失物、有人稱為屬己者則兩造必訴於士師前、士師所議罰之人、必倍償其鄰。 Faic an caibideil馬禮遜-米憐文理《神天聖書》9 凡有之偷罪、或牛、或驢、或羊、或衣、及各色失了之物、被他人稱為屬己則兩邊之訴必至審司之前、且審司所擬無理之人、則必加一倍而還厥鄰人。 Faic an caibideil文理《委辦譯本》9 毋論牛羊驢衣服諸物、已失之後、為事主認明者、必見士師、兩造具備、聽士師所斷、償之維倍。 Faic an caibideil施約瑟淺文理《新舊約聖經》9 凡失之物、無論牛羊驢衣服、若失主認為屬己者、當在士師前、兩造呈訴、聽士師判定、償之維倍、○ Faic an caibideil馬殊曼-拉撒文理《新舊約全書》9 蓋諸般過失。不論牛羊驢衣服。及凡人所失之物而認為己者。宜使二人赴官。其理虧者則倍償於厥鄰。 Faic an caibidei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