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知者馬拉記之書 2:17 - 文理和合譯本《新舊約全書》17 爾既以言煩瀆耶和華、乃曰於何煩瀆之、爾言凡行惡者、耶和華視之為善、且欣悅之、不然、秉公之上帝安在哉、 Faic an caibideil馬禮遜-米憐文理《神天聖書》17 爾等以爾言則使神主厭倦、爾尚且云、我以何使他厭倦乎、即因爾言云、各行惡者、尚為好於神主之眼前、且神樂之也、或云、正審之神、何在乎。 Faic an caibideil文理《委辦譯本》17 爾以多言煩瀆耶和華、爾曰、如何煩瀆之、曰、爾言作惡者、耶和華必以為善、而悅納之、又言秉公之上帝安在。 Faic an caibideil施約瑟淺文理《新舊約聖經》17 爾以言詞煩瀆主、爾曰、我於何處煩瀆主、曰、爾言作惡者、主視為善而悅之、或言秉公之主安在、 Faic an caibideil馬殊曼-拉撒文理《新舊約全書》17 汝曹毀耶賀華以言。尚云。我等有何毀之。即汝言凡惡者在耶賀華之視為好。其悅此等又云。公審之神何在。 Faic an caibidei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