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知依西其理書 47:13 - 文理和合譯本《新舊約全書》13 主耶和華曰、爾分斯土為業、循以色列十二支派、其界如左、約瑟必得二區、 Faic an caibideil馬禮遜-米憐文理《神天聖書》13 神者神主也如此曰、此乃爾嗣承其地所必照之界、依以色耳之十二支也。若色弗必承隻分也。 Faic an caibideil文理《委辦譯本》13 主耶和華曰、爾得斯土、循以色列支派、其界如左、約瑟必得二區、 Faic an caibideil施約瑟淺文理《新舊約聖經》13 主天主如是云、爾得斯地、循以色列十二支派、其界如是、或作主天主如是云爾曹以地分予以色列十二支派其界如是約瑟之後裔、必得二分、 Faic an caibideil馬殊曼-拉撒文理《新舊約全書》13 神耶賀華曰。此爾將嗣地方之界。按以色耳勒之十二支若色弗有兩分。 Faic an caibidei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