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知依西其理書 46:17 - 文理和合譯本《新舊約全書》17 若以產業錫於臣僕、則為彼有、越屆豁免之年、乃歸於君、惟君之業、必歸於子、 Faic an caibideil馬禮遜-米憐文理《神天聖書》17 但君昔以業賜其眾僕之何一個、則可屬他待釋放之年後、必後歸其君也。惟他己之業必遺給于眾子。 Faic an caibideil文理《委辦譯本》17 如王以土地錫於臣僕、則其土必歸臣僕、越屆禧年、乃歸君王、爰及子孫、 Faic an caibideil施約瑟淺文理《新舊約聖經》17 如君以地賜臣僕、則歸臣僕、至於禧年仍歸君、君之地業、必歸其子、 Faic an caibideil馬殊曼-拉撒文理《新舊約全書》17 惟若其賞賜厥業與諸臣之一。則自主之年屬之。厥後則歸與君也。惟厥業厥屬厥子得之。 Faic an caibidei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