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士拉之書 6:5 - 文理和合譯本《新舊約全書》5 上帝室中金銀器皿、昔尼布甲尼撒自耶路撒冷之殿所取、運至巴比倫者、可復還之、攜至耶路撒冷之殿、置諸上帝室、各歸其所、 Faic an caibideil馬禮遜-米憐文理《神天聖書》5 且神室之諸金銀器、為尼布加尼撒耳所取出耶路撒冷之堂、而帶至巴比倫者、今命還之、且帶之回耶路撒冷之堂內、各各置在其本處于神之室也。○ Faic an caibideil文理《委辦譯本》5 昔尼布甲尼撒、取上帝殿中金銀器皿、自耶路撒冷、遷於巴比倫、茲可復攜之、置上帝殿、仍歸其所、云云、 Faic an caibideil施約瑟淺文理《新舊約聖經》5 亦將天主殿之金銀器皿、即尼布甲尼撒自耶路撒冷之殿中、所取而遷至巴比倫者、皆攜之返、仍歸耶路撒冷之殿、置於天主殿中、各歸其所云、 Faic an caibideil馬殊曼-拉撒文理《新舊約全書》5 神堂之金銀器昔尼布加尼色耳由耶路撒冷中之神堂取去而帶往巴比倫者該歸還。而送回于耶路撒冷中之神堂。各歸原處。置在神堂。 Faic an caibidei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