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士拉之書 6:3 - 文理和合譯本《新舊約全書》3 上載古列王元年降詔曰、耶路撒冷上帝之室、當建築之、以為獻祭之所、使基鞏固、其室高六十肘寬六十肘、 Faic an caibideil馬禮遜-米憐文理《神天聖書》3 於王賽路士之元年、王賽路士下諭、論及在耶路撒冷神之室、命建其室、即伊等獻祭祀之所、要放其基、為堅、其要高六十咕吡哆、闊亦六十咕吡哆。 Faic an caibideil文理《委辦譯本》3 上載古列王元年、降詔、詔曰、咨爾有眾、可於耶路撒冷建殿、奉事上帝、獻祭之所、宜基深址固、所建室高廣各六丈。 Faic an caibideil馬殊曼-拉撒文理《新舊約全書》3 於王記耳五素之元年。該王記耳五素出諭論在耶路撒冷中之耶賀華堂。以其堂即獻祭處該建。其基該安固。高六丈。闊六丈。 Faic an caibidei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