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母以勒之第一書 1:28 - 施約瑟淺文理《新舊約聖經》28 故我以之獻於主、使歸於主、至於畢生、原文作故我借之與主此子借與主至於畢生遂在彼崇拜主焉、 Faic an caibideil文理和合譯本《新舊約全書》28 我奉之耶和華、使其歸耶和華、至於畢生、遂在彼崇拜耶和華、 Faic an caibideil馬禮遜-米憐文理《神天聖書》28 故我亦將我以求而得之兒、今送歸神主。其平生必設為神主的、且其于彼崇拜神主也。 Faic an caibideil文理《委辦譯本》28 昔我乞之於耶和華、今我歸之於耶和華、至於畢生、遂在彼崇拜耶和華。 Faic an caibideil馬殊曼-拉撒文理《新舊約全書》28 故此我亦歸此子與耶賀華其終生歸與耶賀華。彼其拜耶賀華焉。 Faic an caibidei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