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約全書第六卷約書亞記 10:37 - 裨治文-克陛存文理《新約全書》和《舊約全書》37 取之、擊之以刃、擊其王及其諸城、與凡居彼之人、無有遺焉、如其凡所行於厄倫然、蓋盡滅之、與凡居彼之人。○ Faic an caibideil文理和合譯本《新舊約全書》37 取之、刃擊其邑與其王、暨厥屬邑、殺其居民、靡有孑遺、如待伊磯倫然、其邑與民、悉翦滅之、 Faic an caibideil馬禮遜-米憐文理《神天聖書》37 其亦取之、而以刃傷之、連其王、其諸城、及住彼之諸人、不留一人、乃盡滅之、與住彼之諸人、照其凡已行向以厄倫者也。 Faic an caibideil文理《委辦譯本》37 取希伯崙、刃擊王及民、與其鄉里、翦滅其眾、靡有孑遺、如昔伐厄倫無異。○ Faic an caibideil施約瑟淺文理《新舊約聖經》37 取之、擊之以刃、與其王、及其鄉邑、殺其中所有之人、一無所留、如所行於伊磯倫無異、盡滅希伯崙與其中所有之人、 Faic an caibideil馬殊曼-拉撒文理《新舊約全書》37 奪之。殺之以刀口。其王其諸邑及凡在其間之人無一見遺。照其所行於依革倫。凡在其間之人全見敗。 Faic an caibidei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