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哥羅西人書 3 - 湛約翰-韶瑪亭文理《新約全書》1 故爾、若既與基督同起、則求在上之事、基督在彼、坐上帝右。 2 爾惟志在上事、勿在地事。 3 蓋爾既死、而爾之生與基督共隱於上帝。 4 基督為我之生、及其顯著、爾亦將共顯於榮中。○ 5 故爾其死爾在地之肢體、即淫亂、不潔、邪情、惡欲、及貪婪、即拜偶像也。 6 因此、上帝之怒臨諸逆子、 7 爾生於此事、時亦素往來其閒。 8 惟今其亦脫一切、怒恚、暴很、口中謗讟、淫辭、 9 彼此毋謊、以爾已革舊人與其作為、 10 而衣以新人、日新以致真知、依造之者像、 11 於此、無有希利尼 猶太、割禮不割、夷者狄者、僕與自由、惟基督乃萬全而在眾中者也。○ 12 故、如上帝選民、聖而見愛、爾其衣憐憫之心腹、慈惠、謙讓、溫柔、恆忍、 13 倘有嫌隙、則相容相赦、如主既赦爾、爾其亦然。 14 且凡此之上、衣以仁愛、乃成全之維繫、 15 惟主於爾心、以基督之和、爾蒙召乃致此於一體、爾其感謝。 16 富居爾中以基督之道、於諸智慧、彼此教勸、以詩章、歌頌、神賦、中心於恩而唱于上帝。 17 凡所言所行、皆於主耶穌名為之、亦由彼謝上帝父也。○ 18 婦其服夫、如在主所宜。 19 夫其愛婦、勿苦待之。 20 子女凡事、其順父母、蓋此於主見悅。 21 父勿激爾子女、恐其氣餒。 22 僕其凡事順爾依形肉諸主、非目前服役、如取悅於人、乃丹心畏主而然、 23 凡所為、其自魂而行、如向主、非如向人、 24 識將自乎主受嗣業之賞、爾所事者主基督也。 25 蓋行非義將反受其非義、無以貌取焉。 |
Digital edition of the Chinese Wenli New Testament (1897) by John Chalmers (1822-1899) and Martin Schaub (1850-1900). Created by Simon Wong. Digital edition © United Bible Societies, 2018.
United Bible Societ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