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哥羅西人書 2 - 湛約翰-韶瑪亭文理《新約全書》1 蓋我原爾識我為爾、及老底嘉人、與凡未於形肉覿我面者、如何力爭、 2 俾其心受慰、於仁愛而相聯絡、以致諸穎悟充實之富、致真知上帝之奧、即基督、 3 凡智慧知識之藏、皆隱於彼。 4 我言此免人以巧言欺爾。 5 蓋我雖於形肉暌違、於神則偕爾、喜而觀爾秩然有序、篤信基督。○ 6 既爾惟主基督 耶穌是承其於之而行、 7 於彼根深而建造、如昔受教、堅立於信、溢於祝謝。○ 8 慎勿為人、以理學虛誣、所率奪、依人之遺傳、世之小學、不依基督、 9 夫帝體一切充盛以身而居之、 10 彼為諸政諸權之首、爾亦於彼而得盛、 11 於彼也、己受割、非以手者、而革形肉之身於基督之割也、 12 既於蘸而與之同葬、則於彼也亦與同起、由乎信上帝功用、自諸死起之者也。 13 爾且素以過端、與形肉之未割、而死、遂與彼同蘇爾、既赦我儕諸過端也、 14 既抹所載諸律令而阻我之券、乃敵我者也、自中除之、釘之於十字架、 15 於斯、既剝諸政者、權者、侃然顯徇之、而凱旋。○ 16 是用勿以食飲、或節期、月朔、安息日、之故、被人擬爾、 17 凡若此惟方來諸事之影耳、其形乃基督有。 18 勿以爾之賞被人奪、願之者以謙卑、以拜諸使、居其所見、因其形肉之志而徒衒。 19 不固持元首也、自彼也全身、由諸感動、及維繫、得賜給聯絡、而長上帝之長也。○ 20 爾既與基督同死、脫世之小學、何以若生於世、而自服於律令乎。 21 曰、毋捫、毋嘗、毋親之也、 22 皆是用而致敗之物、乃依人諸規與教。 23 有智慧之名、以私意崇拜、自表其謙、不惜其身、竟無可貴以向形肉之饜。○ |
Digital edition of the Chinese Wenli New Testament (1897) by John Chalmers (1822-1899) and Martin Schaub (1850-1900). Created by Simon Wong. Digital edition © United Bible Societies,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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