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哥林多人前書 7 - 湛約翰-韶瑪亭文理《新約全書》1 至爾所書者、則男不親女為美。 2 然緣淫亂、故男其各有己婦、婦各有己夫。 3 夫其於婦予所當、婦於夫亦然。 4 婦無權乎己身、乃夫也、夫亦無權乎己身、乃婦也。 5 勿相虧奪、惟若彼此同和、暫務祈禱、後仍相聚耳、免撒但因爾之不自禁而試爾。 6 我言此乃依恕而非依命。 7 夫我願人皆如我。然各人自上帝有己之恩賜、一如此、一如彼。○ 8 我言于未嫁娶與嫠者、若恆如我則美。 9 不能自制、則嫁娶、蓋嫁娶愈於灼爍。 10 我乃敕已嫁娶者、然非我乃主敕之、婦勿離夫、 11 若離之、則耐寡、或與夫復親、夫亦勿去婦。 12 其餘乃我言、非主言、如兄弟有婦不信、彼悅同居、則勿去之。 13 婦有夫不信、彼悅同居、則勿去其夫。 14 蓋不信之夫於婦得聖、不信之婦於兄弟得聖、即不然、爾子不潔、今乃聖矣。 15 不信者若離、則其離矣、兄弟姊妹於此無所繫也、惟上帝召我於和。 16 婦、焉識將救爾夫否、夫、焉識將救爾婦否。 17 惟如主所賦各人、如上帝召各人、其若是而行。我命於諸會亦如是。 18 人既受割禮而見召、則勿廢割、未受割禮而見召、則勿受割、 19 割不割皆屬無、惟守上帝誡耳。 20 各人見召時在何等、惟居此分。 21 爾為奴而見召、勿以如是為慮、即得自由、寧用諸。 22 蓋為奴而於主見召、則為主所釋、如是自由而見召、則為基督之奴。 23 爾以價見贖、勿成為人奴。 24 兄弟乎、各人見召於何等、則與上帝而居之。○ 25 論及童身我未奉主命、惟猶主所恤以為忠者、我授己意。 26 是我意為美者、緣今時之困、即人如其素為美也。 27 既繫於婦、勿求釋、不繫於婦、勿求娶。 28 然若娶、爾無罪、女嫁亦無罪。但若輩將於形肉遭難、我惟惜爾。 29 兄弟乎、我且言、時日短矣、今而後、有妻者俾如無妻、 30 哭者如無哭、喜者如無喜、買者如無得、 31 用世者如不用、蓋此世之態逝去。 32 我乃願爾無諸慮。無妻者、慮主之事、如何悅主、 33 有妻者、慮世之事、如何悅妻。 34 婦與處女亦有別。無夫者慮主之事、俾身與神皆聖、有夫者慮世之事、如何悅夫 35 我言此為爾益、非以籠絡爾、乃以致雅正、事主殷勤無累牽。 36 若人意謂、視其處女有弗雅、年踰及筓、事有當行、則隨所願、嫁娶無尤。 37 但有人堅其心、事無關礙、權在己旨、而心既定、則留己之處女為美 38 如是嫁之者美、不嫁之者尤美。 39 夫在婦繫、夫死則婦自由、任所願嫁、惟在主耳 40 我意不嫁更為有福、且思吾亦有上帝之神也。○ |
Digital edition of the Chinese Wenli New Testament (1897) by John Chalmers (1822-1899) and Martin Schaub (1850-1900). Created by Simon Wong. Digital edition © United Bible Societies,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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