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提摩太前書 5 - 文理《委辦譯本》宜如何規勸老幼男婦 1 不可斥耆老、惟諫之如父、待幼如弟、 2 老婦如母、少女如妹、惟潔是宜、 3 嫠而無賴、當敬養之、 4 嫠有子孫教之先行孝於家、以報厥親、此為美、可見納於上帝、 論會中嫠婦 5 嫠獨處無倚、惟上帝是賴、晝夜祈禱、 6 若樂宴樂、雖生猶死、 7 以此誨人、使無間然、 8 不顧戚族、不念家人、是棄乎道、較之未信者尤惡、 9 嫠而載諸册者、必年六十素從一而終、 10 有為善之稱、育子女、館遠人、濯聖徒足、濟受難、從諸善、則載之、 11 幼嫠因基督而自繩、厥後易其初心、而欲復嫁、 12 則背曩誓而取戾、故不載諸册、 13 彼偷閒、遨遊鄰舍、不第偷閒、亦妄談滋事、言所不當言、 14 幼嫠可再適、生子宜家、不使敵有間而訾我道、 15 蓋有從撒但者、 16 若信主夫婦、有親而嫠、當周給之、毋累教會、俾會得濟無倚之嫠、 論會中長老 17 善治會之長老、當倍加敬養、其勞於傳道者、敬之宜尤切、 18 經云、碾穀之牛、勿籠其口、又曰、工得其值、宜也、 19 有訟長老、無二三證者勿聽、 20 有罪當眾前謫之、使眾知警、 21 於上帝及主、耶穌 基督暨被選之天使前、我諭爾務守此誡、處事勿固執偏視、 22 勿遽按手、任人為會執事、勿與人共罪、惟潔是務、 23 勿第飲水、可少飲酒、為爾脾弱多病故也、 善惡顯露有先有後 24 有當前著其不善、可擬議者、亦有異日、乃著其不善者、 25 為善者亦然、有當前著其善、有未著其善者、而終不得隱、 |
Digital edition of the 1927 reprint of the Delegates' Version (combining NT-1852 and OT-1854). Created by Simon Wong. Digital edition © United Bible Societies,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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