者米士即牙可百之公書 5 - 文理《委辦譯本》富而為惡宜懼主刑 1 富者當思將來之苦而號泣、 2 財自傷、衣自蠹、 3 金銀黯敗、其黯為證、若火之燃、災及其身、蓋爾所積、必見鞫於末日、 4 穫爾田之傭、不給其值、則籲呼升聞於萬有之主、 5 爾處世、樂宴樂、縱淫佚、以快心志、猶牲牷肥腯、以待宰割、 6 爾誣義者而殺之、彼不沮尼爾、 門徒宜忍受患難效眾先知 7 兄弟當忍、待主降臨、如地產嘉穀、農夫忍待、望秋霖春雨、 8 爾亦當忍、堅爾心、主臨伊邇、 9 兄弟勿相怨、恐其見罪、鞫者及門矣、 10 諸先知托主名以傳教、兄弟視其忍難、當是則是傚、 11 能忍者、我以為福、爾聞約百之忍、知主於其後、憐憫矜恤之、 切勿發誓 12 兄弟切勿誓、勿指天地而誓、勿指萬物而誓、惟出言是是否否、斯可已、不然、恐陷於罪、 逆宜祈禱順宜謳歌 13 人慘怛、則祈禱、逸樂、則謳歌、 14 人或遘疾、當請會之長老、托主名以膏膏之、代為祈禱、 15 篤信而祈、得主醫之、疾可瘳、雖素有罪、亦蒙矜宥、 宜彼此認罪互為祈禱 16 宜各自言其罪、代之祈禱、以望疾瘳、蓋義者勤求無已、獲益不淺、 17 以利亞與我儕有同情、昔求不雨、果旱、歷三載有半、 18 厥後求雨、而天降甘霖、草木甲坼、 引迷者歸真 19 兄弟乎、有人離於真道、而爾使之反正、 20 當知使罪人去邪反正、則可救一人弗死、且可蓋其愆也、 |
Digital edition of the 1927 reprint of the Delegates' Version (combining NT-1852 and OT-1854). Created by Simon Wong. Digital edition © United Bible Societies,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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