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師記第七卷 17 - 文理《委辦譯本》米迦竊其母之銀還之其母以是銀為之製偶像 1 有以法蓮山人名米迦、 2 告其母曰、我聞爾失金一千有百、因而咒詛、其金在此、我取之矣。母曰願耶和華錫嘏吾子。 3 子以金一千有百反其母。母曰、我為子已獻金於耶和華、以鑄偶像、及雕刻之形、故仍反於爾。 4 子復以金反母、母取金二百、以與金工、使鑄偶像、及雕刻之形、置於米迦室。 米迦私立上帝堂崇拜偶像 5 米迦有上帝殿、遂作公服偶像、簡其一子、任為祭司。 6 當時以色列族無王、各任意而行。○ 米迦挽一利未人任為祭司 7 有利未族之少者、居猶大 伯利恆邑、 8 欲擇地而居、故離其邑、行於途間、道由以法蓮山米迦室。 9 米迦曰、汝奚自。曰、我利未族人、自猶大 伯利恆邑至、欲擇地以處者。 10 米迦曰、盍偕我居、任祭司之職、尊猶我父、歲給十金、衣服食物、我盡饋爾。利未人入室。 11 悅與之居、米迦視少者若子。 12 留之於室、任為祭司、 13 曰、茲有利未人為祭司、我知耶和華必祐我。 |
Digital edition of the 1927 reprint of the Delegates' Version (combining NT-1852 and OT-1854). Created by Simon Wong. Digital edition © United Bible Societies,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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