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保羅達羅馬人書 6 - 文理《委辦譯本》既蒙主恩勿再犯罪 1 然則何以言之、得毋久於為惡、益彰其恩之洪乎、 2 曰、非也我儕絕惡若死、詎復為惡若生、 3 豈不知受耶穌 基督洗者、乃效其死而受洗也、 既效主死宜效主生 4 效其死而受洗、是與基督同葬矣、父以赫赫之權、使基督復生、則吾儕作事、亦生命維新也、 5 然我儕效其死、亦將效其生、 6 蓋自知吾故態、與之釘死、滅厥罪狀、使我不復為罪所役、 7 言死者遠於罪也、 8 若我誠與基督死、則與之同生、必矣、 9 且知基督復生、必不復死、為死所治、 10 其死也、則一時為贖罪而死、其生也、則為榮上帝而生、 11 如是、爾曹賴吾主耶穌 基督、可謂已死以絕罪、生以事上帝、 12 爾勿以將死之身狥人慾、使罪乘權、 13 亦勿縱四體為不義之器以犯罪、必也如復生者、獻己與上帝、俾四體為義器、以事上帝、 14 爾不法是主、而恩是主、則罪末由服爾矣、 因恩既得自由勿仍犯罪為奴 15 曰、不法是主、而恩是主、可犯罪乎、曰、不可、 16 豈不知凡獻己為僕以服之、則為所服之僕、或逆以取死、或順以稱義、 17 尚其謝上帝、以爾素為罪之僕、今已心服所授爾之教範、 18 既遠於罪、為義之僕、 19 爾固昏庸、我試因人所言言之、爾曾獻四體為惡之僕、致作狂、今當獻四體為義之僕、以作聖、 20 蓋爾素為罪之僕、則遠義矣、 罪罰永死恩賞永生 21 乃昔所行者、今日恥之、何益哉、終亦必亡而已、 22 令爾遠罪為上帝僕、作聖獲益、終得永生 23 蓋罪惡之償值、死亡、上帝之恩賜、永生也、要惟賴吾主耶穌 基督為然、 |
Digital edition of the 1927 reprint of the Delegates' Version (combining NT-1852 and OT-1854). Created by Simon Wong. Digital edition © United Bible Societies,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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