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加拉太人書 4 - 施約瑟淺文理《新舊約聖經》基督未至我儕為律法所束 1 我言嗣子、雖為全業之主、尚未成人、無異於僕、 2 乃服師保及家宰、待父所預定之期至焉、 3 我儕亦然、當未成人時、被此世賤質賤質或作虛文束縛、 基督既至則贖我儕於律法之中不再為律法所束而為奴 4 期日既滿、天主遣其子由女而生、服於律法下、 5 以贖律法下之人、使我眾得為子、 6 爾既得為子、天主則遣其子之神於爾心、呼阿巴、父也、 7 如此、爾不復為奴、乃為子、既為子、則賴基督而為天主嗣子、○ 8 昔爾不識天主、所事之神、本非天主、 9 今爾識天主、更為天主所識、奈何復向柔弱卑狹之賤質、欲再為其所束而為奴乎、 10 爾仍守日與月、節與年、 11 我為爾懼、恐我為爾徒勞矣、○ 門徒昔時切愛 保羅 以此激勵之 12 兄弟、我求爾當如我、蓋我亦如爾、爾未有所虧我、 13 爾知昔我身弱、傳福音與爾、 14 我身艱苦、爾未藐視、未厭棄、乃接我如天主使者、如基督耶穌、 15 爾當時之福安在、我證爾、當時爾若能為、即抉目予我、亦必為之、 16 我以真理告爾、乃成爾之仇乎、 17 彼眾為爾熱心、實非善意、蓋欲離間爾、使爾為彼熱心、 18 為善而常熱心、善也、即我不在爾中、亦當如是、 19 小子乎、我復為爾劬勞、待基督狀成於爾心、 20 我今願偕爾、而更易我言、我為爾心疑不決、○ 以 夏甲 撒拉 並伊等後裔為喻 21 爾欲服律法下者、且告我、爾不聽律法乎、 22 蓋律法書載云、亞伯拉罕有二子、一由婢生、一由自主之婦生、 23 其由婢生者、循血氣而生、其由自主之婦生者、因應許而生、 24 斯可為譬、二婦譬二約、一約自西乃山而傳、使人為奴、即夏甲、 25 此夏甲、乃指亞拉伯之西乃山、猶今之耶路撒冷、彼與其諸子皆為奴、 26 惟在上之耶路撒冷為自主、乃我眾之母也、 27 蓋經載云、爾不孕不生者、當喜樂、爾未劬勞者、當歡聲而呼、蓋被棄之婦、較有夫之婦、生子更多、 28 兄弟乎、我儕如以撒、乃因應許而為子、 29 昔循血氣而生者、窘逐循神而生者、今亦如是、 30 然經何云、曰、逐婢及其子、蓋婢之子、不得與自主之婦之子、共嗣業焉、 31 兄弟乎、我儕非婢之子、乃自主之婦之子也、 |
Digital edition of the Chinese Easy Wenli translation by Samuel I.J. Schereschewsky (1831-1906). Created by Simon Wong. Digital edition © United Bible Societies,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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