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一依馬太 18 - 淺文理和合《新約全書》1 當時、門徒就耶穌曰、在天國、孰為大、 2 耶穌招一孩童來、立之於中、 3 曰、我誠告爾、爾若不轉回、成如孩童、斷不得入天國、 4 故凡自卑、如此孩童者、彼在天國、即為大也、 5 凡為我名、接一如此之孩童者、即接我也、 6 凡使此信我之小子之一致於傾跌者、其人寧有巨磨石懸頸、而沉於深海、 7 禍哉斯世、因有傾跌之事也、夫傾跌之來、固所必有、惟傾跌所由來者禍矣、 8 若爾一手一足致爾傾跌、則斫而棄之、寧或殘或跛而入於生、勝於兩手兩足而投於永世之火、 9 若爾一目致爾傾跌、則剜而棄之、寧有一目而入於生、勝於兩目而投於地獄之火、 10 爾曹慎勿輕視此小子之一、 11 我語爾、彼之使者在天、常見我父之面、 12 爾意如何、人有百羊、迷失其一、豈不姑舍其九十九羊、往山尋彼迷失者乎、 13 我誠告爾、彼若得之、必為之喜、勝於九十九之未迷失者矣、 14 如是、則此小子中、有一喪亡者、亦非爾天父之旨也、○ 15 若爾兄弟得罪爾、爾往惟爾與彼在時乃責之、彼若聽爾、則得爾兄弟矣、 16 若不聽、爾則偕一二人同往、致以二三證者之口、而言皆可定也、 17 若不聽之、則告於會、若不聽會、則視之如異邦人、與稅吏然、 18 我誠告爾曹、凡爾曹所縛於地者、在天亦必縛之、所釋於地者、在天亦必釋之、 19 我又語爾、爾中若有二人在地、同心以求何事、我在天之父、必為之成焉、 20 蓋無論何處、有二三人於我名而集、我必在其中矣、○ 21 時、彼得就之曰、主、兄弟得罪我、我赦之當幾次、至七次乎、 22 耶穌曰、我非謂爾至七次、乃至七十之七次耳、 23 故天國如王者、欲與其僕會計、 24 始計時、有携一欠千萬金者至、 25 既無可償、其主命賣其身與妻子、及凡所有者以償、 26 僕俯伏拜之、曰、主乎、寛容我、我必將盡償之、 27 其僕之主、感而憫焉、釋之、且免其債、 28 僕出、遇一同僚、欠其十金、遂執之、扼其喉、曰、爾所欠者償我、 29 同僚俯伏求之、曰、寛容我、我必將盡償、 30 彼不肯、乃往、投之於獄、俟償所欠、 31 眾同僚見其所為、甚憂、以其事盡告於主、 32 其主呼之來、曰、惡哉、僕也、爾所欠者、因爾求我、我曾盡免、 33 爾不當憐恤爾之同僚、如我之憐恤爾乎、 34 其主怒、付之於獄吏、俟盡償所欠、 35 爾曹若不心赦兄弟、則我天父、亦必如是行於爾、 |
Digital edition of a Chinese Union Easy Wenli New Testament (1912). Created by Simon Wong. Digital edition © United Bible Societies, 2016.
United Bible Societ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