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保羅達羅馬人書 5 - 淺文理和合《新約全書》1 是以我儕既由於信而稱義、則由我主耶穌 基督、得與上帝相和、 2 且由之以信而得進於今所處之恩、望中而誇上帝之榮、 3 不但此、即於患難亦誇、蓋知患難致忍耐、 4 忍耐致練達、練達致盼望、 5 而盼望不致於羞恥、蓋上帝之愛、由其所賜我儕之聖靈而注於我心、 6 蓋我儕尚弱時、基督則於所定之期、為不虔者而死、 7 夫為義人而死者、難乎其有、為善人而死者、容或敢焉、 8 惟上帝向我儕而顯己愛、以我尚為罪人時、基督為我而死矣、 9 況今既於其血、得稱為義、必由之益得救免怒哉、 10 若我尚為敵時、由其子之死、得與上帝復親、況既復親、將於其生益得救哉、 11 不但此、乃既由我主耶穌 基督復親、則由之而誇於上帝矣、○ 12 是故如罪由一人入世、死亦由罪而來、於是死延及萬人、因皆獲罪、 13 蓋律法未至、罪已在世、惟無律法、罪則不計、 14 然自亞當至摩西、死已王之、即彼犯罪與亞當犯禁不相同者、亦然、夫亞當、乃後至者之豫像也、 15 惟過端不如恩賜、蓋若以一人之過端、而眾多死、況上帝之恩與賜、在耶穌 基督一人之恩、而充溢於眾多乎、 16 且以一人犯罪、亦不如恩賜、蓋審判、乃自一人以致定罪、惟恩賜、乃自多過犯以致稱義、 17 夫若以一人之過端、死則由一人而王、況彼受恩與義賜之充溢者、將由其一、即耶穌 基督、而王於生乎、 18 是以如以一過端致眾人定罪、則以一義端致眾人稱義得生、 19 蓋如以一人之不順而眾多成為罪者、則以一人之順、而眾多成為義者、亦然 20 且律法加入、致過端增多、然罪增多、則恩益溢、 21 即如罪曾王於死之中、使恩亦如是由義而王、以致永生、由我主耶穌 基督焉、 |
Digital edition of a Chinese Union Easy Wenli New Testament (1912). Created by Simon Wong. Digital edition © United Bible Societies,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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