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提摩太後書 2 - 裨治文-克陛存文理《新約全書》和《舊約全書》1 吾子乎、爾宜剛健於在基督耶穌之恩。 2 且宜以多證者之中、所聞於我者、轉託於忠信而能教他人者。 3 故爾宜耐苦、如耶穌基督之精兵。 4 夫凡為兵者、不以世務自累、致可悅募之者。 5 又有角力者、若不遵法、則不得冕。 6 勤勞之農、必先得果實。 7 我所言者、爾宜思之、願主賜爾敏於萬事。 8 爾宜憶大闢之裔耶穌基督循我之福音、由死復甦。 9 我為福音而受苦、且至於見繫、猶之行惡者焉、然神之道、不見繫也。 10 故我緣選者、而耐於凡事、致彼亦可得在基督耶穌之救、及永遠之榮光。 11 可信之言、即我儕若與之同死、亦將同活、 12 若同耐苦、亦將同王、若我不認彼、彼將不認我、 13 若我不信、而彼仍無不可信、不能不認己也。○ 14 爾宜以此使人憶之、且在主前諭眾、勿言啟爭端、以其無益、反致惑諸聽者也。 15 爾宜務見悅於神、為無愧之工司、善頒真道。 16 宜棄妄談虛言、蓋此將漸進、致不虔之事益增。 17 其言且將損蝕、如潰爛然、有若許米乃、腓理徒。 18 彼謬於真理、言復甦之事已過、致傾圮數人之信。 19 然神之基堅立、有此印誌云、主知凡屬己者、又云、凡名主之名者、宜遠於惡。 20 夫在大屋、不第有金銀之器、亦有木瓦者、為貴用者有之、為賤用者亦有之。 21 人若潔己去此、則為貴用之器、聖潔而合乎主用、預備於作諸善事。 22 爾宜避幼年之慾、而追義信愛、和諧由清心龥主者。 23 惟愚魯弗學之辨論則去之、蓋知爭競由是而生也。 24 夫主之僕不可爭競、乃宜以慈處眾、善於施教、且宜忍耐、 25 以溫柔而責備逆理者、庶神或賜之能悔改、俾識真理、 26 且致為魔鬼所任意以羅之者、可儆醒而脫其網矣。 |
Digital edition of a Chinese Wenli NT (1859) and OT (1863) translation by Elijah C. Bridgman (1801-1861) and Michael S. Culbertson (1819-1862). Created by Simon Wong. Digital edition © United Bible Societies,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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