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提摩太前書 6 - 裨治文-克陛存文理《新約全書》和《舊約全書》1 凡在軛下之奴、當以全敬其主為所宜、免神之名與教見謗讟焉。 2 人有有信之主、不可因其為兄弟、而藐視焉、乃益服事之、因獲益者、為忠信見愛者也。此情爾宜教之勸之。 3 若有別傳一教、不允於我主耶穌基督之正言、及敬虔之教者。 4 彼乃自驕、無所知、以辯論口給是尚、由之而啟娼嫉、爭競、訕謗、懷惡慝之疑、 5 及壞心術之人之虛談、無真理、而以獲利為敬虔、若此者、爾當遠之。 6 然敬虔、若兼能知足、實大利也。 7 蓋我儕未以何者攜之入世、亦不能以何者攜去也、明矣。 8 夫有衣有食、當以之為足。 9 圖富有者陷於誘惑於羅網、於多無理而有害之慾、即溺人於滅亡及沉淪者也。 10 蓋好利為萬惡之根、曾有慕之者、而謬於信、是以多苦自剌。 11 神之人歟、惟爾宜避此、而追義、虔、信、愛、忍、謙。 12 爾宜戰信之善戰、而取永生、爾因之而蒙召、且已明善志於多證者之前。 13 我在神之前、即施生於萬物者、及基督耶穌前、即證善志於本丟彼拉多者、以諭爾、 14 宜以無玷、無可責、而守此命、迨我主耶穌基督之顯現。 15 彼必屆期而示之、即有福獨一之秉權者、為諸王之王、諸主之主。 16 惟彼永生、居於不得近之光、即人所未見、且不能見者、願尊榮權力、永遠歸之、亞孟。○ 17 富有於此世者、爾宜告之心勿驕、勿恃無定之財、乃恃以諸物洪賜我儕享之之神。 18 又宜告以行善、富有善事、樂施、願與眾共。 19 如是、為己積善基、以備後時、致克取永生焉。 20 提摩太乎、爾宜守所託爾者、棄妄談虛言、及偽稱智慧之辯。 21 蓋有從此、而謬於信者矣。願恩寵偕爾、亞孟。 使徒保羅達提摩太前書終 |
Digital edition of a Chinese Wenli NT (1859) and OT (1863) translation by Elijah C. Bridgman (1801-1861) and Michael S. Culbertson (1819-1862). Created by Simon Wong. Digital edition © United Bible Societies,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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