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加拉太人書 4 - 裨治文-克陛存文理《新約全書》和《舊約全書》1 今我言嗣子、雖為全業之主、當童蒙時、無異於僕、 2 乃服於受託者、及家宰、迨父所定之期焉。 3 如是、我儕當童蒙時、服役於此世之少學。 4 然滿期既至、神遣其子、由女而生、服於律法下、 5 以贖在律法下者、使我儕得為義子。 6 爾既得為子、神故遣其子之靈、至於爾心、呼云、阿爸父矣。 7 故爾不復為僕、乃為子、既為子、則由基督而為神之嗣矣。 8 昔爾不識神、而服事於本性之實非神者。 9 今爾既識神、莫若謂為神所識者、奈何復向委靡卑賤之小學、即爾所欲復服役者乎。 10 爾以日月時年是守。 11 我為爾懼、恐我為爾勞者、徒然矣。○ 12 兄弟乎、我求爾如我、蓋我如爾也。爾未有所虧我。 13 爾知我昔以弱身、傳福音於爾。 14 我之被試惑於我身、爾未藐視之、厭棄之、乃接我如神之使、如基督耶穌。 15 時、爾之福禧何如哉、蓋我為爾證、如或可為、則爾抉爾目予我矣。 16 緣我以真理告爾、而我為爾之仇乎。 17 夫彼為爾熱心、非善意也、惟欲間爾、致爾為彼熱心。 18 為善事、宜恆熱心、不獨於我偕爾之時。 19 我之小子乎、我復為爾劬勞、待基督之狀、成於爾焉。 20 今我欲復偕爾、而曲陳我言、蓋我有疑於爾也。○ 21 爾欲服律法者、可語我、爾不聞律法乎、 22 蓋錄有云、亞伯拉罕有二子、一由婢、一由自主之婦。 23 由婢者、依血肉而生、由自主之婦者、因所許焉。 24 斯可為二約譬、一由西乃山、致為奴者、即夏甲。 25 夫此夏甲、乃亞喇伯之西乃山、猶今之耶路撒冷也、彼與其諸子、為奴焉。 26 惟在上之耶路撒冷、為自主、乃我眾之母也。 27 蓋錄有云、爾不妊不生者、可樂、爾未劬勞者、可歡聲而呼、因見棄之婦、較有夫之婦、更有多子焉。 28 兄弟乎、我儕猶以撒、因所許而為子。 29 但如當時之循血肉而生者、迫害循靈而生者、今亦然矣。 30 然聖書所言、何耶。逐婢及其子、蓋婢之子、不得與自主之婦之子共嗣焉。 31 兄弟乎、如是、則我儕非婢之子、乃自主之婦之子也。 |
Digital edition of a Chinese Wenli NT (1859) and OT (1863) translation by Elijah C. Bridgman (1801-1861) and Michael S. Culbertson (1819-1862). Created by Simon Wong. Digital edition © United Bible Societies, 2019.
United Bible Societ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