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氐古書傳 11 - 裨治文-克陛存文理《新約全書》和《舊約全書》1 耶和華諭摩西 亞倫曰。 2 爾告以色列嗣云、地上諸獸中、爾所可食之畜乃此。 3 凡畜、分蹄、支趾、反蒭者、爾可食之。 4 惟反蒭之類、分蹄之類、其中爾所不可食者、乃此、駝雖反蒭、而不分蹄、此於爾為不潔。 5 唦噃反蒭、而不分蹄、此於爾為不潔。 6 兔雖反蒭、而不分蹄、此於爾為不潔。 7 豕雖分蹄、而又支趾、惟不反蒭、此於爾為不潔。 8 爾不可食其肉、爾不可捫其屍、蓋此皆於爾為不潔也。 9 在水中、爾可食者、乃此、凡在水中、有翅有鱗者、或在海、或在河、爾可食之。 10 凡無翅無鱗者、或在海、或在河、即水中諸動物、與水中諸生物、必於爾為可憎。 11 彼必見憎於爾、爾不可食其肉、必以其屍為可憎。 12 水中無翅無鱗者、必於爾為可憎。○ 13 烏中、爾必以為可憎者、乃此、必不可食、必見憎於爾。即鷹、鶚、鵰。 14 鸇、小鷹與其類。 15 凡鴉之類。 16 雌駝鳥、雄駝鳥、魚鷹、雀鷹與其類。 17 鸕鷀、魚狗、鷺鷥。 18 鴆、鵜鶘、爰居。 19 鶴、鸚鵡與其類。鴽、蝙蝠。 20 凡飛蟲以四足行者、必於爾為可憎。 21 但飛蟲以四足而行、趾上有脛、而以之躍於地者之類、其中爾所可食者乃此。 22 其中、蝗蟲與其類、蝵蟬與其類、螳螂與其類、蜣螂與其類、此皆爾所可食也。 23 其餘飛蟲有四足者、必於爾為可憎。 24 爾所緣之而蒙不潔者、乃此、凡捫其屍者、必不潔至夕。 25 凡攜其屍、百體之一、必澣己衣、不潔至夕。 26 凡畜、分蹄而不支趾、不反蒭者、其屍悉於爾為不潔。凡捫之者、亦不潔至夕。 27 凡獸以四足行、其中以掌行者、此必於爾為不潔、凡捫其屍者、必不潔至夕。 28 攜其屍者、必澣己衣、亦不潔至夕。此於爾為不潔也。 29 匍行於地之昆蟲、於爾為不潔者、乃此、鼬鼠、鼫鼠、蜥蜴與其類。 30 蛤蚧、龍子、守宮、蛇醫、蝘蜓。 31 此於匍行者之中、爾必以之為不潔、既死、捫之者必不潔至夕。 32 此類死後、而墮於何物、其物必蒙不潔、或木器、或衣服、或皮革、或囊橐、無論何器、即用之以作諸工之器、必置於水、仍不潔至夕。如是、乃得潔。 33 凡墮於瓦器、則其中所有者、必蒙不潔。其器、爾必毀之。 34 凡可食之食、着以如此之水、必為不潔、凡可飲之飲、盛於此諸器、亦為不潔。 35 凡其屍百體之一、墮於何物、則為不潔。或爐、或竈、必悉毀之、蓋彼乃不潔、必於爾為不潔也。 36 惟井與池、所瀦之水多、則為潔。第為屍所着者、則不潔。 37 若其屍百體之一、墮於將播之種、則仍為潔。 38 若種已濕於水、而屍百體之一墮其上、則為不潔。 39 凡可食之畜死、捫其屍者、必蒙不潔至夕。 40 食其屍者。必澣己衣、仍蒙不潔至夕。又攜其屍者、必澣己衣、仍蒙不潔至夕。 41 凡匍行於地之昆蟲、皆為可憎、必不可食。 42 凡以腹行者、以四足行者、或匍行於地之昆蟲、以多足行者、爾不宜食之。蓋彼為可憎也。 43 爾毋以匍行於地之昆蟲使己見憎。亦毋以之自污、致由之而被污。 44 蓋我乃耶和華爾之神、爾必自聖別致為聖。蓋我聖矣。爾亦毋以匍行於地之昆蟲而自污。 45 夫我乃耶和華、導爾出埃及地者、以為爾之神。故爾必為聖、蓋我乃聖也。 46 斯乃禽獸、及凡動於水中之生物、與凡匍行於地者之例。 47 以區別潔與不潔、區別可食之獸、與不可食之獸。 |
Digital edition of a Chinese Wenli NT (1859) and OT (1863) translation by Elijah C. Bridgman (1801-1861) and Michael S. Culbertson (1819-1862). Created by Simon Wong. Digital edition © United Bible Societies,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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