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以至百多書 38 - 裨治文-克陛存文理《新約全書》和《舊約全書》1 又以皂莢木作燔祭之壇、長五尺、廣五尺、高三尺、其壇四方。 2 於其四隅作四角、角之材亦然、飾之以銅。 3 又作壇之諸器、其盤、其鍫、其盂、其肉鈎、其火鼎諸器、悉以銅為之。 4 又為壇作銅網之床於其內之下緣、適當其中。 5 又鑄四環於銅網之四隅、為貫杠之用。 6 以皂莢木作杠、飾之以銅。 7 其以杠貫於壇隅之環而舁之、以版作壇而空其中。 8 又以銅為浴盤與其銅足、以會幕門所聚諸婦之銅鏡為之。 9 其又作藩、南方南向之藩幃、以枲紃為之、長百尺。 10 其柱二十、銅座二十、柱之鈎與其桁皆銀。 11 又為北方之幃、長百尺、其柱二十、銅座二十、柱之鈎、與其桁皆銀。 12 又為西方之幃、長五十尺、其柱十、其座十、柱之鈎與其桁皆銀。 13 又為東方東向五十尺。 14 此一旁之幃長十五尺、其柱三、其座三。 15 又為藩門之彼一旁、於此於彼作幃十五尺、其柱三、其座三。 16 藩四周、之幃、皆有枲紃。 17 為柱之諸座皆銅、柱之鈎與其桁則銀、又以銀飾柱之端、藩柱悉連以銀桁。 18 藩門之箔、以綉工所製青、紺、絳、及枲紃為之、長二十尺、高徑五尺、與藩幃相等。 19 其柱四、銅座四、鈎以銀、柱之端與其桁、亦飾以銀。 20 居所之釘、與藩四周之釘、皆銅。 21 夫居所、即證詞之居所、遵摩西所命為利未人之供事、託諸祭司亞倫子以大馬手核算者、其總目如左。 22 猶大支派、戶耳孫、烏利子庇撒列遵耶和華凡所命於摩西者而作之。 23 偕之者有但之支派、亞希撒抹子亞何利巴、雕刻、織文、以青、紺、絳、及枲刺繡。 24 凡聖所諸工操作所用之金、即獻之之金、計二十九𠯈啉七百三十㖷喀、循聖所之㖷喀。 25 會中被核數者之銀數、計一百𠯈啉一千七百七十五㖷喀、循聖所之㖷喀。 26 蓋人各一比加、即㖷喀之半、循聖所之㖷喀、凡被核數者、自二十歲以上、計六十萬三千五百五十人。 27 以此銀一百𠯈啉、鑄聖所之座與其簾之座、一百𠯈啉為一百座、每座一𠯈啉。 28 又以一千七百七十五㖷喀、作柱之鈎、亦飾其端、及作連之之桁。 29 所獻之銅、計七十𠯈啉二千四百㖷喀。 30 以之作會幕之門座與銅壇、及其銅網、暨壇之諸器。 31 藩四周之座、藩門之座、及幕之諸釘、藩四周之諸釘。 |
Digital edition of a Chinese Wenli NT (1859) and OT (1863) translation by Elijah C. Bridgman (1801-1861) and Michael S. Culbertson (1819-1862). Created by Simon Wong. Digital edition © United Bible Societies,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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