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以至百多書 23 - 裨治文-克陛存文理《新約全書》和《舊約全書》1 爾毋佈浮言、爾勿與惡人執手、以為妄証。 2 爾毋隨眾為惡爾聽訟、毋狗眾以枉直。 3 貧者有訟、爾毋狗庇、 4 爾敵之牛驢逸去、爾遇、必牽之歸而返之。 5 見恨爾者之驢、伏於負載之下、慎毋遺之、必助彼以釋其負。 6 爾貧者有訟、爾毋偏聽。 7 爾必遠諸偽為、毋殺無辜與義者、蓋惡者我必不稱之為義。 8 爾毋受賄、蓋賄盲明者之目、而曲義者之言。 9 亦毋擾旅人、蓋爾曹知旅人之心、以爾曹曾為旅於埃及地也。 10 六年間爾播爾田、獲其所產、 11 第至七年必息而遺之、致爾民中之貧者得食、其餘則田獸可食、至爾葡萄園、爾橄欖園、亦如是行之。 12 六日間爾宜作爾工、惟於第七日、爾必安息、致爾牛爾驢可息、且爾婢之子及旅人、皆得休養。 13 凡我所諭爾者、必慎守。毋稱他神之名、毋使聞之於爾口。 14 每歲、爾必三次為我守節筵。 15 爾必守無酵節筵、七日間、爾必食無酵餅於亞筆月已定之期、遵我所命爾者、蓋當是時爾自埃及出也。惟覲於我前、毋徒手而至。 16 又穡時之節筵、乃爾勞苦之初寔、爾所值於田者、又收藏之節筵、乃歲聿云暮、爾收所勞於田者也。 17 每歲三次、凡爾男子、必覲於主耶和華前。 18 我牲之血、無並酵餅而祭、我牲之脂、毋留至達旦。 19 爾田所結之初寔、爾必攜之入爾神耶和華之殿、爾勿烹羔以其母之乳。○ 20 夫我遣使於爾前、以衛爾於途、導爾至我所備之處、 21 爾慎於其前、聽其言、勿犯之、蓋彼不赦爾過、以我名在其中也。 22 爾果聽其言、而行我凡所諭者、則敵爾者我亦敵之、苦爾者我亦苦之。 23 蓋我使將行於爾前、導爾至亞摩哩人、赫人、比哩洗人、迦南人、希未人、耶布士人、而我必絕彼。 24 爾毋俯伏其神、亦毋役事之、毋效其所為、惟宜盡滅彼而盡毀其偶像。 25 爾必奉事爾神耶和華、其必祝爾餅與爾水、且我除病於爾中。 26 爾境內無墮胎者、無不妊者、爾日之數、我必盈之。 27 我將以我之可畏揚於爾前、爾所至之民我必誅之、使爾諸敵轉背向爾。 28 我必使大蜂於爾前、逐希未人、迦南人、赫人離爾、 29 然一年之內、我不盡逐之離爾、恐地荒蕪、田獸蕃殖以逼爾。 30 我漸逐其離爾、俟爾加多而嗣其地。 31 我將定爾之界、由紅海至非利士人海、又由野至河、蓋我必以其地居民付於爾手、致爾逐之離爾前。 32 爾毋與斯民、及其諸神立約。 33 彼不可居於爾地、恐致爾獲罪於我、蓋爾若事其諸神、即為機檻於爾矣。 |
Digital edition of a Chinese Wenli NT (1859) and OT (1863) translation by Elijah C. Bridgman (1801-1861) and Michael S. Culbertson (1819-1862). Created by Simon Wong. Digital edition © United Bible Societies,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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