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哥林多人前書 12 - 馬殊曼-拉撒文理《新舊約全書》1 諸弟兄乎。論風諸恩予不欲汝輩蒙昧。 2 汝等亦知汝為異民時。在瘂偶像前被誘。一如人牽汝焉。 3 是以予告汝。因聖風言。而云詛耶穌者未之有。又非因聖風言。而云耶穌係主未之有。 4 諸恩本殊而風乃一矣。 5 又責任有不同。而主乃一矣。 6 又行有殊異。而神行諸事於眾人乃一矣。 7 但各受聖風之顯著以增益。 8 或有以風受智之言。或有依是風受知之言。 9 或因是風受信。或因是風受療之惠。 10 或受靈跡之行。或受預知。或受異風之辨。或受異音之多類。或受異言之翻譯。 11 然獨一風。隨意施與各人而行此諸般焉。 12 蓋猶肉軀本一。而有多肢。肢雖多而身為一。基督乃如是焉。 13 蓋吾眾或如大。或異民或奴婢。或自主。悉由一風領蘸。而為一身又悉由一風而飲。 14 蓋身非獨一肢。乃多肢也。 15 若足云。因我非是手。即弗屬身。豈以此弗屬身乎。 16 又耳若云。因我非是目。即弗屬身豈緣此弗屬身乎。 17 若全體是目。何處為聞。若全體為聞。則臭何在。 18 且神隨意置列肢。各得其所於身。 19 若諸肢為一肢。則軀何在乎。 20 今伊等多肢。乃止為一軀。 21 且目不能謂手。吾弗需汝。首亦不能謂足。吾弗需汝。 22 而肢中似弱者其用愈繁。 23 且肢中吾輩所度為愈賤者遮圍之愈貴。而肢中最辱者愈保其儀矣。 24 蓋自儀者無所需。而神配身。使缺者愈受儀。 25 不致爭裂於身。如是則各肢相顧矣。 26 倘或一肢受難。諸肢悉通受之。若一肢受榮。眾肢皆通樂矣。 27 今爾輩即是基督之身而相為肢之肢矣。 28 且神會立。首為使徒。次為先知。三為師。後靈跡。又後療惠。輔佐。政治。異音多類。 29 豈眾為使徒。豈眾為先知。豈眾為師。豈眾行靈跡。 30 豈眾療惠。豈眾言異音。豈眾翻譯。 31 然爾等宜圖最好恩賜。且吾將示汝以愈妙之道。 |
Digital edition of a Chinese Wenli translation (1823) by Joshua Marshman (1768-1834) and Joannes Lassar (b. 1781). Created by Simon Wong. Digital edition © United Bible Societies,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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