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以弗所人書 4 - 馬殊曼-拉撒文理《新舊約全書》1 予為主被縲者。切求汝等所行須與承召相當。 2 以諸遜順忍耐。及以仁愛相恕。 3 汲汲然務以和之結保。存神風之一。 4 而同一體。同一風。如汝已承之召同一望。 5 又同一主。一信。一蘸。 6 一神萬物之父。超萬物。通萬物。而在於汝眾中者也。 7 但吾輩已各受恩惠。依基督所賜之量。 8 故曰。升上帶所獲擄被擄頒賜恩於眾人矣。 9 夫升上者何哉。即先降於地之下者也。 10 其降者。即升諸天上以成萬物者。 11 且其賜數人為使徒。數為先知。數為福音之吏。數為牧者。數為教者。 12 為欲成全聖輩。使各供職。以建基督之體。 13 俟吾眾至信之一。識神之子而為成全人。得基督齒滿之量。 14 以免為蕩漾之嬰孩。被各教之風搖移。遭人奸謀哄誤矣。 15 但吾輩以仁愛從真。行於凡事增長如吾首基督。 16 蓋全體由之締結。以各節沿通。隨各肢之量行。而增身之長以建己於仁愛矣。○ 17 予以主云而明告汝等。勿似別異民。行厥意之妄。 18 伊等之靈已被蒙昧。因其心盲之冥頑愚離神之活。 19 伊無良心。恣意淫欲。行種種邪污之貪吝也 20 爾等也學基督非然也。 21 若汝果聞之苟果學習如在耶穌之真。 22 以改汝夙習。除舊人壞於謬誤之欲者。 23 宜以爾靈之風將復新。 24 而依着新人。照神以公義及真聖而造者。○ 25 是以汝宜棄謊。各與己鄰宜說真。緣吾輩皆相為肢也。 26 汝忿怒不可犯罪。勿被日落於汝怒之間。 27 勿給隙與魔鬼 28 既盜者勿再盜。寧用手作良工以濟急者。 29 凡惡言勿出汝口。如出者當為善以建仁。以加聞者之德。 30 且勿慮神之聖風。其記號汝輩於贖之日者也。 31 凡苦觸。忿怒。慍怨。吵鬧。惡言。及諸惡情皆除於汝輩。 32 且爾曹當相仁愛。憐憫。相赦宥。如神為基督赦宥爾曹焉。 |
Digital edition of a Chinese Wenli translation (1823) by Joshua Marshman (1768-1834) and Joannes Lassar (b. 1781). Created by Simon Wong. Digital edition © United Bible Societies, 2018.
United Bible Societ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