者米士即牙可百之公書 4 - 馬殊曼-拉撒文理《新舊約全書》1 爾中戰敵與競鬥自何來。詎非由爾慾在爾肢中行戰乎。 2 爾曹生慾而無有。爾曹行殺。欲有而不能得。爾曹競敵未嘗得。緣爾弗求。 3 爾求而弗接。緣爾求有差。致爾順慾而耗散之。 4 汝曹姦人妻女與被姦者乎。豈不知為世之友。乃為神之仇敵。故凡欲為世之友。即為神之仇也。 5 汝曹想經有虛言。豈神風居吾等中慾妒乎。 6 苐其更施恩。故又曰。神敵傲者。乃施恩與謙輩。 7 故汝曹宜服自己與神。拒敵魔鬼。其即自爾遁去。 8 爾就神。其即就爾。爾獲罪者乎凈爾手爾二心者乎潔爾心。 9 宜為憾恨憂戚哭泣。爾之笑當轉為憂。爾之喜轉為戚。 10 爾自卑於主前而其必舉爾。 11 吾弟昆乎。勿相訾譭。彼道厥弟兄惡。與審判厥弟兄者。即訾譭法律及審法律。惟若爾審法律。爾並非遵法律者乃審司者。 12 有一位設法者。其能救能敗。爾為誰而審他人乎。 13 且爾輩說今日。或明日欲詣某城寓彼一年造買賣獲息。 14 但爾等不知明日有何。爾生命為何耶即如一陣氣。現少時。即散去。 15 且汝曹宜說。若主肯我儕在世而行此與彼。 16 惟今汝曹喜於自誇凡如是之喜即惡也。 17 故彼知行善而不行者。其即獲罪神也。 |
Digital edition of a Chinese Wenli translation (1823) by Joshua Marshman (1768-1834) and Joannes Lassar (b. 1781). Created by Simon Wong. Digital edition © United Bible Societies,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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