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知依西其理書 18 - 馬殊曼-拉撒文理《新舊約全書》1 耶賀華之言又來謂我曰。 2 汝用此喻及以色耳勒之方是何意也。即祖父食酸葡萄。子輩之齒見軟。 3 神耶賀華曰。如我活。汝輩在以色耳勒中無尚可用此喻也。 4 夫眾生命咸屬我。如父之生命。子之生命亦屬我然。得罪我者必死。 5 若人為義而行正理者。 6 則不在山上食。不舉目向以色耳勒家之偽神。不污己鄰之妻。不近調經之婦。 7 不欺壓何人。不冤枉害人。乃歸欠厥債者之質。給食與饑者。以衣遮裸者。 8 不取重息。不勒加增。縮手不為惡。居中公斷人。 9 行吾律。守吾判。待人真誠。其為義則必生也。神耶賀華言焉。 10 倘其生子為盜。為流人血者照此事而行於人。 11 不守本分。乃在山上食。污鄰妻。 12 欺貧乏。殘害人。不償質舉目向偽神。行諸可惡事。 13 取重息。勒加增。其可得活乎。不得活。因行諸可惡事。必死。其血必歸身上。 14 惟若其生子。省察己父所行之諸罪。思想而不照行。 15 不在山上食。不舉目向以色耳勒家之偽神。不污鄰妻。 16 不欺人。不留滯人質。不殘害人。乃給食與饑者。以衣遮裸者。 17 手不傷貧者。不受重息。不勒加增。依吾判。行吾律。其必活。將死非因父罪。 18 論其父。因行苛暴。冤枉害己弟兄。在伊眾間行不善事。其人將死于己罪。 19 汝尚云。何也。不是子負父罪乎。子既行公正。守吾律而行。其必活。 20 夫犯罪者必死。子不負父罪。父不負子愆。義者之義在己上。惡者之惡歸己身。 21 惟若惡者棄己所行之罪戾。乃守吾律。行所公正則必生。而不死。 22 即凡其所行之罪犯不見道及。其人活于所行之義。 23 神耶賀華曰。吾豈悅惡者之死乎。豈弗悅其棄厥道而生乎。 24 惟義者既棄。厥義而行惡。乃效惡者所行之可恨事。可得生乎。即凡其所行之義不見道及。由厥所有過其得過。所有罪其得罪。其將死于之。 25 汝尚云。耶賀華之道不平乎。以色耳勒之家乎。宜聽。吾道豈非平乎。汝道豈非不平乎。 26 義者若舍義行惡。而死于惡。其死因所行之罪。 27 惡者棄己所行之惡。而行公正。乃救活己命。 28 因想度。遂離所行之罪犯。則必生而不死。 29 以色耳勒之家。尚言耶賀華之道不平。以色耳勒之家乎。吾道豈非平乎。汝道豈非不平乎。以色耳勒之家乎。 30 故吾將審汝依各人道理。神耶賀華曰。悔。棄諸罪過。則罪不為汝害。 31 以色耳勒之家乎。何汝願死。棄汝所得罪之罪戾。自新其心。而為新心。 32 神耶賀華曰。蓋我不悅死者之死。因此汝宜自改而生也。 |
Digital edition of a Chinese Wenli translation (1823) by Joshua Marshman (1768-1834) and Joannes Lassar (b. 1781). Created by Simon Wong. Digital edition © United Bible Societies,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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