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約翰第一書 5 - 馬殊曼-拉撒文理《新舊約全書》1 凡信耶穌為基利士督者。乃由神而生。又凡愛使生者。亦愛由之而受生者也。 2 吾輩愛神而守厥誡時。以此吾等自知愛神之子輩。 3 蓋神之愛無非此。即守厥誡。且厥誡非難守也。 4 蓋凡由神而生者即勝世。又所勝世者乃吾等之信也。 5 彼勝世者若非其信耶穌為神之子也誰與。 6 斯乃以水以血而來者。即耶穌 基利士督矣。匪特以水。乃以水並血。又是聖風為証。因聖風是真。 7 蓋有三作證在天。即父者。言者。聖風者。而斯三為一。 8 又有三作證在地。即聖風者。水者。血者。而斯三洽於一。 9 若我等受人之証。神之証為尤大。蓋神所証及厥子之証即此 10 彼信向神之子者即有証在厥內。彼不信神者則以神為謊者。因弗信論賜厥子之証。 11 又斯為其証。即神所賜我輩之常生。且是生命在於厥子。 12 彼有子者。則有生命。彼無神之子者。則無生命。 13 我曾書是情與爾信向神子名之輩。使爾等知爾有常生。並致爾信向神子之名。○ 14 且斯為我儕所有於之之毅。即吾輩若有所求。適厥旨彼即聽吾等。 15 若識彼聽我等。即知凡所求則得所欲之求者也。 16 若有人見厥弟兄犯不致死之罪。則宜代求矣。而彼即施之以生與伊犯不致死之罪。有一罪是致死。我匪言彼因犯是罪而祈禱。 17 凡不義事乃罪。有一罪不致死。 18 吾儕知凡由神而生者無犯罪。彼由神而生者乃自守。而彼兇惡者弗摩之。 19 吾儕知我輩由神且全世在於惡者。 20 又知神之子嘗臨賜吾等明哲致識彼為真者。且我等在於彼為真者。即於厥子耶穌 基利士督也。此乃真神及常生矣。孩子輩。自守以遠偶像也。啞𠵘。 使徒若翰之第一公書終 |
Digital edition of a Chinese Wenli translation (1823) by Joshua Marshman (1768-1834) and Joannes Lassar (b. 1781). Created by Simon Wong. Digital edition © United Bible Societies,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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