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哥林多人前書 7 - 白日昇-徐約翰文理新約(缺)1 論尔軰書之問我語。人弗近婦。固好。 2 然各人可有本妻。各婦可有本夫。以免邪色矣。 3 夫冝還該事于妻。マ亦還于夫。 4 婦不為本身之主。乃夫矣。夫亦然不為本身之主。乃妻矣。 5 勿相虧。惟同願暫時以務禱。而後復仍前。以免撒探乘汝慾肆。而施誘感矣。 6 余言此非為命。乃從寬。 7 葢情願汝衆似余。然各得本㤙于神。彼如是。此如是。 8 余語未嫁娶鰥寡。若止于是。似余乃好。 9 若不自制。可嫁娶。寕可嫁娶。不可見燒。 10 有配軰。非我。乃主命。妻不可離夫。 11 既離。不可別嫁。又復和本夫可矣。夫亦不可黜厥妻矣。 12 與其餘軰。非主。乃我言。若弟兄有無信之妻。而此妻願同住。勿黜之。 13 又若奉教之婦。有無信之夫。願同住。勿離之。 14 葢無信之夫。以信婦為見聖。無信婦。亦以信夫為見聖。不然。汝子女為污。且已為聖矣。 15 若無信自離。即離。葢弟兄姊妹。不為此等奴婢。而神召吾軰以得平和。 16 婦乎。尔何以知汝将救夫。マ乎。尔亦何以知汝将救妻。 17 惟依所得主之分。各依神召之域。我如是訓于諸㑹焉。 18 人已損割而䝉召。勿為無損割。人無損割而䝉召。勿損割。 19 損割。無損割。皆無益。マ全在守神誡。 20 各止于䝉召之域矣。 21 汝為奴而䝉召。勿慮此。惟若能為良。冝愈用。 22 葢為奴而䝉主召。乃主之放。為良而䝉召者。亦為基督之奴。 23 汝軰以價見買。勿為人之奴。 24 諸弟兄乎。各依原䝉召之域而止焉。 25 若論童貞軰。余未受主命。惟得主哀矜以為忠。而如是施謀策。 26 則余量以緊需而度。人如是乃好矣。 27 汝已羈于妻。勿求釋。汝未羈于妻。勿求妻。 28 惟倘汝取妻無罪。且閨女若嫁亦無罪。但此軰将遭肉之患。余乃免汝曹。 29 且諸弟兄乎。吾所言乃時為暫。故有妻者。冝如無妻焉。 30 泣者。冝如不泣焉。歓者。冝如不歓焉。買者。冝如不得焉。 31 用此世。如不用焉。葢此世態在經過矣。 32 余且願尔軰無罣慮。無妻者。慮如何悦神之心。 33 有妻者。慮此世如何悦妻心。而心分。 34 無夫之婦。且閨女。思向主。以致身與風皆聖。已嫁。思向世如何悦夫心。 35 我言此為汝益。非投絆于汝。惟告諭美事。使無阻而能禱主。 36 若有以己閨女年長為辱。而不得已。即隨意處。若嫁無罪。 37 若無不得已。自能主志。而心堅定。守厥閨女。即為好。 38 如是嫁己女為好。不嫁愈好矣。 39 夫生時。婦為羈。若夫死已釋。隨意可嫁。惟于主焉。 40 依汝之謀不。如弗嫁為福。余乃度。吾得神之風矣。 |
Digital edition of a Chinese Wenli New Testament (incomplete; 1707) by the MEP Jean Basset (1662–1707) and a local Chinese Johan Xu (d. 1734). Created by Simon Wong. Digital edition © United Bible Societies, 2018.
United Bible Societ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