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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後書 13:1 - 新譯本

1 這是我第三次到你們那裡去,各樣事情必須憑兩三個證人的口,才能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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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ás versiones

當代譯本

1 這是我第三次要去你們那裡。聖經上說:「任何事必須有兩三個證人作證才能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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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標準譯本

1 這是我第三次到你們那裡去。「任何事,憑兩個或三個見證人的口,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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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1 這是我第三次要到你們那裏去。「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句句都要定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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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1 這是我第三次要到你們那裏去。「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句句都要定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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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合本修訂版

1 這是我第三次要到你們那裏去。「任何指控都要憑兩個或三個證人的口述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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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後書 13:1
11 Referencias Cruzadas  

你還在那裡與王說話的時候,我會隨後進來,證實你的話。”


又叫兩個匪徒坐在拿伯的對面,作見證控告他說:‘你曾經咒詛 神和君王’;然後把他拉出去,用石頭把他打死。”


然後兩個匪徒來坐在拿伯的對面。這兩個流氓當眾作見證控告拿伯,說:“拿伯曾經咒詛 神和君王。”眾人就把拿伯拉出城外,用石頭打他,把他打死了。


殺人的,要憑著幾個見證人的口供,才可以把他處死;如果只有一個見證人,就不能指證把人處死。


如果他不肯聽,就另外帶一兩個人同去,好使一切話,憑兩三個證人的口,可以確定。


好了,我打算第三次到你們那裡去,這一次也不會成為你們的重擔,因為我所要的不是你們的東西,而是你們自己。兒女不需要為父母積財,父母卻應該為兒女積財。


憑著兩個或三個見證人的口供,就可以把那該死的人處死;只是憑著一個見證人的口供,卻不可以把人處死。


“人無論有甚麼過錯,或是犯了甚麼罪惡,不可憑著一個見證人的指證,總要憑著兩個見證人的口供,或是三個見證人的口供,才可以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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