箴言 24:28 - 和合本2010 (和合本修訂版) (繁體字) 神版28 不可無故作證反對鄰舍, 也不可用嘴唇欺騙人。 Ver CapítuloMás versiones當代譯本28 別無故作證害鄰舍, 也不可撒謊欺騙人。 Ver Capítulo新譯本28 不可無故作證指控你的鄰舍; 不可誣告他人。 Ver Capítulo中文標準譯本28 不可無故作證控告你的鄰人; 難道你要用嘴唇欺騙人嗎? Ver Capítulo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28 不可無故作見證陷害鄰舍, 也不可用嘴欺騙人。 Ver Capítulo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28 不可無故作見證陷害鄰舍, 也不可用嘴欺騙人。 Ver Capítul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