牲畜若從看守的那裏被偷去,他就要賠還本主;
但倘若牲畜是被人偷去的,受託人就要賠償失主。
如果牲畜真的從看守的人那裡被偷去,他就要賠償給物主。
但如果牲畜確實從看管的那裡被偷走了,看管的就要給牲畜的主人賠償;
牲畜若從受託人那裏被偷去,他就要賠償原主;
如果牲畜是被偷的,受託人必須賠償物主。
被野獸撕裂的,我沒有帶來給你,是我自己賠上。無論是白日,是黑夜,被偷去的,你都向我索要。
那看守的人要憑着耶和華起誓,手裏未曾拿鄰舍的物,本主就要罷休,看守的人不必賠還。
若被野獸撕碎,看守的要帶來當作證據,所撕的不必賠還。
「人若將銀錢或家具交付鄰舍看守,這物從那人的家被偷去,若把賊找到了,賊要加倍賠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