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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埃及記 22:25 - 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我民中有貧窮人與你同住,你若借錢給他,不可如放債的向他取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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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代譯本

「倘若有貧苦的同胞向你借錢,你不可像放債的一樣收取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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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譯本

“如果你借錢給我的人民,就是與你們在一起的窮人,你對待他們不可像放債的人一樣,不可在他們身上取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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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標準譯本

「如果你借錢給我的子民,給你們中間的困苦人,不可像債主那樣對待他,不可向他收取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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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我民中有貧窮人與你同住,你若借錢給他,不可如放債的向他取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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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合本修訂版

「我的子民中有困苦人在你那裏,你若借錢給他,不可如放債的向他取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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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中文譯本2019--繁體版》

「如果你借錢給我子民中的任何窮人,不可像放債的人索取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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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埃及記 22:25
20 Referencias Cruzadas  

有一個先知門徒的妻哀求以利沙說:「你僕人-我丈夫死了,他敬畏耶和華是你所知道的。現在有債主來,要取我兩個兒子作奴僕。」


婦人去告訴神人,神人說:「你去賣油還債,所剩的你和你兒子可以靠着度日。」


我心裏籌劃,就斥責貴冑和官長說:「你們各人向弟兄取利!」於是我招聚大會攻擊他們。


他不放債取利, 不受賄賂以害無辜。 行這些事的人必永不動搖。


人以厚利加增財物, 是給那憐憫窮人者積蓄的。


我的母親哪,我有禍了!因你生我作為遍地相爭相競的人。我素來沒有借貸與人,人也沒有借貸與我,人人卻都咒罵我。


向借錢的弟兄取利,向借糧的弟兄多要-這人豈能存活呢?他必不能存活。他行這一切可憎的事,必要死亡,他的罪必歸到他身上。


縮手不害貧窮人,未曾向借錢的弟兄取利,也未曾向借糧的弟兄多要;他順從我的典章,遵行我的律例,就不因父親的罪孽死亡,定要存活。


未曾虧負人,乃將欠債之人的當頭還給他;未曾搶奪人的物件,卻將食物給飢餓的人吃,將衣服給赤身的人穿;


未曾向借錢的弟兄取利,也未曾向借糧的弟兄多要,縮手不作罪孽,在兩人之間,按至理判斷;


在你中間有為流人血受賄賂的;有向借錢的弟兄取利,向借糧的弟兄多要的。且因貪得無饜,欺壓鄰舍奪取財物,竟忘了我。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他們在各壇旁鋪人所當的衣服,臥在其上, 又在他們神的廟中喝受罰之人的酒。


就當把我的銀子放給兌換銀錢的人,到我來的時候,可以連本帶利收回。


為甚麼不把我的銀子交給銀行,等我來的時候,連本帶利都可以要回來呢?』


「在耶和華-你上帝所賜你的地上,無論哪一座城裏,你弟兄中若有一個窮人,你不可忍着心、揝着手不幫補你窮乏的弟兄。


日落的時候,總要把當頭還他,使他用那件衣服蓋着睡覺,他就為你祝福;這在耶和華-你上帝面前就是你的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