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示錄 11:3 - 北京官話譯本 我要使那兩個為我作見證的、穿著麻衣傳道、一千二百六十日。 Más versiones當代譯本 我要賜權柄給我的兩個見證人,他們將身穿麻衣,傳道一千二百六十天。」 新譯本 我要賜能力給我那兩個穿著麻衣的見證人,他們要傳道一千二百六十天。” 中文標準譯本 我將賜能力給我的兩個見證人,他們將披著麻衣,做先知傳道一千二百六十天。」 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我要使我那兩個見證人,穿着毛衣,傳道一千二百六十天。」 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我要使我那兩個見證人,穿着毛衣,傳道一千二百六十天。」 和合本修訂版 「我要賜權柄給我那兩個見證人,穿著粗麻衣說預言一千二百六十天。」 |
我看見幾個座位、有坐在上面的、得了審判的權柄、我又看見因為為耶穌作見證、並因為信天主的道理被斬的人的靈魂、就是那沒有拜獸和獸像、也沒有在額上手上受獸印記的人的靈魂、他們都復活了、和基督同掌王的權柄一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