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要他留下來,因此他住了三天。這對夫婦在那裡一起吃喝,住宿。
留他在家裡小住。他便在那裡住了三天,一起吃住。
那人的岳父,就是女子的父親,強留那人,那人就與他同住了三天;他們一起吃喝,在那裡住宿。
他的岳父,就是那女子的父親挽留他,他就在岳父那裡住了三天。他們又吃又喝,在那裡留宿。
那人的岳父,就是女子的父親,將那人留下住了三天。於是二人一同吃喝、住宿。
這岳父,就是女子的父親,留他住了三天。他們在那裏吃喝,住宿。
但是麗百加的哥哥和母親說:「讓女孩子跟我們多住幾天,至少十天才去。」
但是,他趁自己活著的時候,也把一些財物分給其他妻妾所生的兒子。然後,打發這些兒子到東方去,叫他們遠離他的兒子以撒。
後來這利未人決定去找她,想說服她回到自己身邊。他帶一個僕人、兩匹驢去了。這女人請他進屋裡;他岳父看見了就熱誠地歡迎他,
第四天早晨,他們一早起來,準備離去;可是他岳父對他說:「先吃點東西吧!你會覺得強壯些,然後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