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不可讓自己的女兒淪為神廟娼妓來侮辱她們。如果這樣做,你們會轉向別的神明,而你們居住的地方將充滿淫亂。
不可辱沒自己的女兒,使她淪為娼妓,免得你們居住的地方充滿淫亂和邪惡。
“不可辱沒你的女兒,使她作娼妓,免得這地淫亂,充滿醜惡的事。
「不可讓你的女兒賣淫,受玷汙,以免這地遍行淫亂,地上充滿淫穢。
「不可辱沒你的女兒,使她為娼妓,恐怕地上的人專向淫亂,地就滿了大惡。
「不可侮辱你的女兒,使她淪為娼妓,免得這地行淫亂,地就充滿了邪惡。
為死人哀傷的時候,不可在身上刺花紋,或割自己的身體。我是上主。
祭司不可跟妓女、非處女,或離過婚的女子結婚,因為他是聖化歸上帝的。
若有祭司的女兒淪為妓女,她是侮辱了自己的父親,必須用火刑燒死。
你們一定知道,你們的身體就是基督的肢體。我可以把基督的肢體當作娼妓的肢體嗎?絕對不可!
那城的長老們就必須帶她到娘家門口,由本城的男子用石頭打死她;因為她在以色列中做了可恥的事,在父家還沒有出嫁就跟別人有了關係。這樣,你們就除掉了你們中間的這種惡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