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就下令:「把這活著的孩子劈成兩半,一半給這個女人,一半給那個女人。」
王下令將那活孩子劈成兩半,讓她們各得一半。
王說:“把活的孩子劈成兩半,一半給這個婦人,一半給那個婦人。”
王說:「把活孩子劈成兩半,一半給這婦人,一半給那婦人。」
王說:「將活孩子劈成兩半,一半給那婦人,一半給這婦人。」
於是他說:「給我拿一把刀來!」左右的人把刀帶進來,
那活的孩子的母親因心疼自己的兒子,就對王說:「陛下,請不要殺這孩子,把他交給那女人好了!」 但另一個女人說:「不必給我,也不要給她;把這孩子劈成兩半吧!」
不可貿然出庭作證;倘若有其他證人指證你的錯誤,你怎麼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