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事發生在亞達月十三日。第二天,十四日,他們不再殺了,定這一天為歡宴的日子。
這事發生在亞達月十三日。十四日,猶太人休息,並以此日為設宴歡慶的日子。
這是在亞達月十三日的事,十四日他們得享安寧,以這日為設宴歡樂的日子。
這是亞達月十三日的事,而在十四日,他們得享安寧,並且守這日為宴席和喜樂的日子。
亞達月十三日,行了這事;十四日安息,以這日為設筵歡樂的日子。
正月十三日,哈曼就召王的書記來,要他們發出通告,用當時王國境內各省各族所通用的語文寫下來,發送給所有的省長、總督,和官員。這通告是以王的名義頒布的,蓋有王的戒指印。
於是,在三月,就是西彎月的二十三日,末底改召來王的書記,要他們發通告給猶太人,以及從印度到古實共一百二十七省的省長和行政官員。這通告是用各省的方言和猶太人的語文寫的。
十二月,就是亞達月的十三日到了;這是王通告生效的日子,也是猶太人的仇敵本想要制伏他們的日子。可是,那一天,猶太人反倒勝過了他們。
書珊城的猶太人卻定十五日為歡慶的節日;因為他們是在十三、十四兩天殺仇敵,在十五日停止的。
告訴他們,每年都要遵守亞達月十四日和十五日為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