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們有什麼糾紛,你們會指派不受教會敬重的人來審理嗎?
你們既然要審判今生的事,為甚麼讓教會不重視的人來審判呢?
因此,你們如果真有今生的事要審理,難道讓被教會所藐視的這些人來審嗎?
既是這樣,你們若有今生的事當審判,是派教會所輕看的人審判嗎?
既是這樣,你們若有今生當審判的事,會讓教會所輕看的人來審判嗎?
那麼,如果有這一類的糾紛,你們要讓那些不足為教會所重視的人來處理嗎?
審判教會以外的人與我何干?然而,教會裡面的人豈不是該由你們審判嗎?
豈不知我們將來要審判天使嗎?何況今世的事呢?
我說這些是要叫你們羞愧。難道你們當中沒有一個有智慧的人可以審理弟兄姊妹之間的事嗎?